关于开展“我和我的祖国”主题征稿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4-15        作者:管理员

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,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中宣部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正在开展“我和我的祖国”大型征稿活动。为响应“学习强国”平台号召,贯彻长沙市国资委《关于组织开展“我和我的祖国”征稿活动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按照队党委的年度工作部署,经研究决定,举办“我和我的祖国”主题征稿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稿主题

“我和我的祖国”

二、参与对象

我队所有职工(含聘用员工)

三、征集体裁

1.文学类:中短篇小说、中短篇报告文学、散文、诗歌,字数1万字以内。

2.摄影类:作品要求为近几年创作且未经发表的记录类影像,允许适度调整亮度,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;彩色、黑白均可,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,单幅、组照均可(组照4—8幅),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。

3.短视频类:时长15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,分辨率:1920*1080,编码:H264,码率:9000kpbs以上,格式:Quick Time,字幕:简体中文(英文),语言:中文标准普通话。

四、征稿要求

1.征集作品需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社会正能量,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。

2.作品以“个人”与“国家”的关系为视角,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,生动展现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。

3.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,符合体裁要求。

4.投稿者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,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,参与投稿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活动所有规定。

5.征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。

五、征稿组织

1.征稿活动办公室设在队宣传中心,负责全队征稿活动的组织实施。

2.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本次征稿活动,任意体裁稿件总数量不得少于2篇。征稿统一报电子文件,文件名称格式为体裁、征稿标题、作者所在部门科室及姓名。

3.队宣传中心对所征稿件进行评选,从中评选优秀稿件,给予适当奖励。获奖作品上报市国资委推荐“学习强国”平台,并推荐《湖南矿业报》及《湖南地建集团》报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征稿活动办公室:宣传中心

联系人:周泽宇

联系电话:13786150472   61472

邮箱:360384083@qq.com


宣传中心

2019年4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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